
海外所学如何加快落地?
创业项目起步需要资金支持?
2026年南沙区留学归国人员
自主创业支持项目现已开放申报。
符合条件的留学归国人员创办企业,
经遴选可获得30万元支持!
申报截至10月15日17时,
申请条件和办理方式,
一起来看⬇️⬇️⬇️

申报单位条件
1.用人单位应在本区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、实地办公。
2.所创办企业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30万元,在本区注册登记时间在2023年1月1日后。
申报人条件
1.除特别规定外,申报人应与本区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,依法在本区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(中央、省属、市属驻区单位人员以及境外人员提供劳动合同,可不受在本区缴纳社会保险条件限制)。
2.申报人为留学归国人员,近5年在境外获得学士以上学位,或具有境外学士以上学位且近5年在境外工作1年以上。
3.申报人应为企业主要创办人(担任企业高级管理职务且实际权益性持股30%以上)。
4.申报人所创办的企业经营正常,具有与创业项目相符的场地、设备、人员等。
5.同一留学归国人员在本区创办多家企业的,只能选择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。
特殊情形规定
1.机关事业单位(科研机构除外)在编人员、法定机构授薪人员原则上不适用本细则。其中,在本区全职工作的教育、医疗机构在编人员,由区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,经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(以下简称“区委人才办”)审定后,可适用高层次人才支持政策。
2.南沙区重点单位聘用的退休返聘人员、双聘人员(应经本区外的派出单位认可)、重点人才等,如不符合第(二)项申报人条件第1点规定的,但确在本区全职工作的,由区行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,经区委人才办审定后,可列入支持范围。
申请时间
2026年9月16日至10月15日17:00
资助标准
遴选出的创办企业给予30万元支持
办理流程
留学归国人员自主创业支持采取单位申报形式,申报人所在单位按照办事指南要求,纸质材料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服务窗口一次性递交正式提出申请(要求的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)。
01 受理窗口
南沙人才一站式服务大厅3-8号窗口
地址:南沙国际人才港二楼
(南沙区海滨路167号)
02 受理时间
法定工作日
9:00-12:00
13:00-17:00
03 受理
对材料齐备无误的政策兑现申请,服务窗口形式审核通过后,转送区人社部门进行实质审核;
对缺少申请材料或递交材料明显不符合规范要求的,服务窗口一次性告知办事群众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;
对明显不符合申请条件的,服务窗口明确告知申请者不予受理的具体原因及依据,并将申请材料退回。
04 审核及资金拨付
区人社局按要求进行审核后,符合条件的向区财政部门申请拨付资金。
来源: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天十倍配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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